【本报广州电】笔者昨日从省中小企业局获悉:2004~2005年度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工作已于近日正式启动,评选出的百强名单将在今年上半年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民营经济工作暨表彰会议”上公布。
据悉,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从2003年开始,每两年认定一次。 私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和自然人出资51%以上所兴办的股份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及有限责任公司(不包括港澳台商及外商投资股权占25%以上的合资、合作企业和独资企业)均可申报,企业评审当期两年平均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利润总额1000万元以上。
省中小企业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并获评广东省百强民企的企业,将由省政府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和牌匾。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关键技术研发、农产品深加工、吸纳下岗人员再就业等项目,符合有关规定的,省有关职能部门将按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决定的有关精神,优先纳入计划予以扶持。各市的推荐材料需于3月20日前上报省中小企业局改革发展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