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公安局发生矛盾
河北一民企负责人蹲了554天冤狱
【新华社石家庄2月15日电】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民营企业家孙孝文554天冤狱案,近日有了明确的说法,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判令涞水县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向孙孝文赔礼道歉和支付相应赔偿金。
孙孝文是涞水县建筑工程总公司野三坡分公司的负责人,曾与该县公安局发生矛盾。2003年4月11日,涞水县公安局以孙孝文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将其刑事拘留。同年5月7日,涞水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9月18日,涞水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经上诉,2004年10月13日,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重审宣判孙孝文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