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山二中初三(37)班学生家长向本报反映,这个班的学生到班主任老师那里报名时要交325元,按照学校所公示的规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标准,家长怎么也算不拢这笔账。
昨天下午3时,记者来到琼山二中,看到初三(37)班的班主任曾老师坐在教室里向学生收报名费,这时正巧有一名学生家长来交钱,他一次交出了325元钱。 记者在曾老师面前的报名登记表上看到,这个班绝大多数学生已报名,有的学生的名字后面还注有“欠25元”字样。根据学校所公示的收费标准,学生该交的课本费、作业本费加起来共133元,再加上信息技术教育费及服务性收费项目如校服费、观看影片费、课外读本等,便需交275.8元。于是记者询问曾老师,多交的49.2元是用在何处?曾老师又拿出一张收费项目单,上面用圆珠笔写着“加收班费20元、矿泉水费29.2元”。
记者问,有关部门早已禁止收取“班费”,为何这个班还要求学生交“班费”?曾老师说,她从初一开始带这个班,如今已把这批学生送上初三,从初一开始便这么收的。那么这20块钱的“班费”用在何处呢?曾老师说,这些钱为本班集体活动费用,用来买球类及为班级活动买奖品用,还要用这笔钱买班里必需的扫把和锁头。曾老师还说,学校虽然每学期为班里提供10把扫把,但不够用。
至于为何收取矿泉水费,曾老师指着班里的饮水机对记者说,天气热,要保证学生能喝到水。个人买矿泉水喝每天需花很多钱,大家交费凑钱来买饮水机,喝桶装矿泉水既卫生又方便。
记者向该校彭校长反映此事,彭校长明确表示,在接受学生报名时,班主任老师是不应该以捆绑收费的方式向学生收“班费”的。头天学校还召集班主任老师开会强调规范收费事宜,没想到仍会发生这种现象。当天下午,他向初三(37)班班主任曾老师核实情况后,要求她立刻把收上来的班费全部退还给学生。(本报记者许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