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报网讯(龚南红王莹)省卫生厅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黑龙江省各医疗机构及教育、民航、铁路等人流较集中部门加强对流脑的防控工作,严防流脑疫情在黑龙江省出现。
通知要求,近期我国四川等省局部地区出现了流脑暴发疫情,特别是又出现C群流脑的流行,且病死率较高。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流脑疫情监测等防治措施。如果发生流脑疫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派人参与疫情处理。如果学校发生疫情,在落实有关疫情控制措施的同时应建立晨检制度,监测每位学生的健康状况,尤其要了解缺课学生的健康状况,并做好晨检登记和报告工作。如果民工集中的工地发生疫情,应设立务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掌握本工地流动人员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务工人员健康状况监测。
通知还指出,接种疫苗能够有效预防流脑的发生,各地认真做好流脑疫苗常规免疫工作,即对6至18月儿童基础免疫两针,间隔3个月;3岁、6岁各加强1针。两岁以下儿童基础免疫应接种流脑A群多糖疫苗,两岁以上人群建议接种A+C群流脑多糖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