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江海苹通讯员叶志平)市民购买牛奶时,要看清标明的成分是“复原乳”,还是“纯牛奶”。如果发现商家误导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12315举报。
春节前夕,泉州市工商部门就开始加强对液态奶的监管,主要是对以复原乳为原料生产的液态奶制品未标明使用复原乳,或者谎称为“鲜纯牛奶”对消费者进行欺骗的行为进行查处。 截至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检查超市、商场和食品零售店1169家,清理了未规范标明“复原乳”成分的品牌牛奶饮料124听。
所谓的“复原乳”就是用奶粉还原的液态奶。其加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鲜牛奶中掺入比例不等的奶粉;另一种是直接以奶粉为原料生产的调味乳。“复原乳”与生鲜牛奶除了原料不同之外,营养价值也不同,“复原乳”在经过两次超高温处理后,营养成分有所流失;而生鲜奶中的营养成分基本保存。
工商部门提醒,过去,许多消费者在购买纯鲜牛奶时,大多只注意品牌和生产日期,绝少有人关注其成分。现在消费者在购买牛奶时,还要注意其是否属复原奶,对属复原奶而未标明,或标注着纯鲜牛奶,误导消费者的,可向工商部门12315举报。同时,超市、商场等零售商在液态奶进货过程中要把好进货检验关,对不规范标注成分的液态奶,不要购进出售;对原有商品进行清理下架,以防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