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仲爱梅 实习生 陈潇
本报2月15日讯“明明都报停了,暖气片也拆了下来,为什么还得交采暖费?”付先生对此百思不得其解。
在山大北路付先生家中,记者看到原来安装暖气片的地方现在都空空荡荡,只剩下光秃秃的几根暖气管道。 付先生告诉记者,去年4月份他购入这套二手房时,前任房主告知其暖气已报停,暖气片也拆了下来。考虑到自己平时很少在家,他就没再做供暖打算。然而自2005年11月小区开始集体供暖以来,物业公司就一直催促他交纳暖气费,否则就停水停电。围绕着采暖费付先生与物业公司从年前纠缠到年后,至今仍未解决。
暖气片都没了还得交纳采暖费吗?面对记者的质疑,物业公司表示:“我们不过是代收费,采暖费是否该交由供热公司决定。”
记者随后咨询了该小区所属的供热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报停需向热力公司申请,经核查批准后方可实行。该小区属于单管串联,按规定根本就不允许报停,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自行拆下暖气片也得交纳采暖费。”
记者从12319热线了解到,2004年济南市曾规定报停应在正式供暖前三个月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物业公司在与供热单位签订采暖合同时将单户划出即可,单管串联用户则需交纳部分管道占用费。但由于该规定在2005年被取消,而新的文件尚未下达,各供热单位无法可依,致使用户在申请报停时遭遇了政策上的空白,一旦出现问题只能由业主、物业公司与相关供热单位通过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