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2月16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获悉,针对内蒙古黄河化工集团公司、塞外星华章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存在的重大污染隐患,自治区环保部门要求当地政府采取措施限期消除污染隐患,确保各种水源不受污染。
据内蒙古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处长王龙介绍,这18家企业大多是造纸厂、化工厂、制药厂。其中,塞外星华章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美利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废水暂储池严重威胁黄河水体安全,一旦溃坝就会导致黄河污染,此类事故曾经在2004年就发生过一起,当时严重影响了包头周边地区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另外,其他被通报的企业同样对当地主要河流、水源地以及地下水用水存在巨大污染威胁。
王龙告诉记者,自治区环保局已要求当地政府采取限产限排、限期达标、搬迁改造、停产治理等强制性措施,确保限期消除这些企业的污染隐患,并且将处理结果于今年10月1日前报送自治区环保局。
目前,内蒙古环保部门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重点企业,特别是加大对居民集中区、江河流域沿岸及饮用水源地危险废物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对水质达不到标准的企业要坚决采取限产、停产、取缔等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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