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款是国家向贫困地区无偿划拨或低息放贷的一种专项资金,是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和照顾。但让人遗憾的是,个别干部挪用甚至私分扶贫款项,损害了群众利益。因此,对扶贫资金的使用必须加大监督力度。
建议:一是建立一套合理的扶贫项目评价体系,使扶贫款尽可能投向合理,防止“假哭穷”;二是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的审批、发放、审计制度;三是层层签好责任状,建立激励机制;四是设置多条“高压线”,对一把手权力进行制约。
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扶贫款使用的监督,尤其是群众监督。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操作,将救灾扶贫情况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可以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把扶贫救灾方案、资金落实情况,以至每一笔扶贫救济资金的使用情况都向社会公布,同时要向相关部门汇报,避免以往对于救灾补偿结果的公布有关部门只提供一个笼统数据的作法。(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