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快报》报道两年多前,一家名为“诗路花雨”的模特公司借培养模特为名,坑骗了数十名少男少女南下广州,组织色情活动,其中一名18岁的英俊少年更是惨遭公司头目买凶捅杀。2月14日,广州市中院对刘某、胡某、王某、高某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审理,揭开了这个“模特公司”肮脏的骗局。
亚洲冠军南下广州
18岁的大为(化名),身高1.87米,长得十分英俊帅气。记者从其父口中得知,大为13岁时便成为辽宁省体育运动训练中心的专业运动员。据悉,大为多次获得亚洲和国内青少年组自行车和“铁人三项赛”的冠军。他的教练曾说过,大为很有希望参加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然而,每月不到千元的工资让年轻气盛的大为感到不满足,最终于2002年末离开省训练中心。刚刚离队时,大为听说做模特收入颇丰,经人介绍到了沈阳一家名叫“诗路花雨”的演出培训公司。噩梦随即接踵而至。
被带到酒吧当“公关”
几天后,领队王某便把他们领到了海珠区一间酒吧。一楼只有一个不大的场地,四周坐着一些化了妆的英俊小伙子。在这里,大为等人被迫当上了“男公关”。“孩子年轻不懂事,一心只想赚大钱。都是钱害的!”大为的父亲在庭外向记者诉说道。
欲另立山头遭买凶杀害
然而,留下来的大为不满“诗路花雨”的“规矩”,如每天要向公司上交“提成”,“工作”时都有人监视着,谁敢藏一分钱轻则罚款,重则要受体罚等等。不服管制的大为纠合两名同伴向公司提出解除合约,并努力游说公司的其他“男公关”也“跳槽”另立山头。“诗路花雨”老板是一名31岁的胡姓沈阳女子,胡某对大为的所作所为极为不满,决定要“教训教训”大为。她从老家沈阳找来了旧情人刘某,刘某又拉上了朋友高某。2003年6月22日,跟踪多时的刘某、高某在宝岗大道一大型超市门前遇到大为,用刀将大为捅死。那天是大为来广州的第22天。
庭审父亲两次拍桌大骂
得知儿子被害消息的大为父母整整哭了一夜。当出租司机的父亲二话不说,带上妻子南下广州,誓要为儿子讨一个说法。庭审时,大为父母显得分外激动。当刘某一行人被法警押上庭时,大为母亲在原告席上猛地站起哭喊道:“18岁的小孩你们都杀!我只有这么一个孩子啊!我都要疯了!”除了第一被告刘某的罪名是杀人,胡某、王某、高某则被指控故意伤害,大为的父亲一度激动地两次拍桌痛斥被告。最后,由于过于激动,大为父亲不得不走出庭外。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胡某、王某二人则相互推卸责任。胡某称自己只是公司的经理,男模特的具体事务由王负责。而王则说一切都是听从胡的指使吩咐。在被告人最后陈述时,四名被告都表示十分后悔自己的所为,并向大为父母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