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始终按照“规范、创新”两条主线,不断规范自身执法行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在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中,走出一条自己的路。严格执法确保办案质量2005年,我市检察机关注重从源头上保证案件质量,使检察业务环节的案件质量普遍得到提高。 批准逮捕案件,全年无一错案。凡是不符合报捕条件一律不收案,从源头上把好关,并严格界定批准逮捕的标准。批捕时,采取两条保障措施:一是给侦查机关发补充证据通知书,跟踪掌握补证情况;二是对侦查机关经过努力仍然难以拿到定罪所必需的证据的,及时撤销批捕决定。加强与侦查机关的密切配合,对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不定期与侦查机关召开联席会议,保证报捕案件质量。案件质量是办案的生命线,更是审查起诉工作永恒的主题。在审查起诉环节,要求每位办案检察官做到所有案件必须依法指控,防止和克服片面强调办案,坚决纠正审判活动中出现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在办理被列为省3号公案的王强等人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盗窃案过程中,市检察院依法追诉了同案犯赵俊伟、张柏岩,两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深化监督维护司法公正2005年,检察机关围绕法律监督存在的问题,积极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对应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对不应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通过聘请立案监督联络员,密切与公安、信访等单位的联系,形成监督合力。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捕、不诉。对侦查机关漏报的案件追加起诉80件。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不但依法支持、提请抗诉,还提出再审检察建议。重点加强对超期羁押、减刑及保外就医等执行方面的监督。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对内开展法律监督工作调查,了解基层法律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与问题。对外,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并就一个阶段存在的问题向同级党委、人大报告。2005年6月,全市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和新闻记者参加法律监督工作会议,为更新法律监督理念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亲民爱民促进和谐稳定检察机关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追究制,将每一起信访案件都落到个人,增强了信访接待人员的责任心。对上访案件还实行逐案排查和包案制,积极化解矛盾,效果立竿见影,很多长年解决不了的问题都解决了。市检察院通过办案了解到,一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遭侵犯而求告无门,决定向他们提供法律援助。2005年,来沈务工的外地农民工成为检察机关的关注对象。在鲁园劳动力市场,市检察院专门为农民工设立了“法律咨询服务站”,定期为农民工开通专线维权热线电话,普及法律知识;为农民工提供用工合同样本,帮他们签订合理的用工合同,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2005年年底,市检察院和六个基层检察院的控申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表彰。关口前移预防职务犯罪2005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加大打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还本着“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原则,创新举措,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国家开发银行向辽宁提供了500亿人民币软贷款。其中,沈阳获得100亿元。作为用于基础产业建设的专项资金,这些款项已逐步投入到我市经济发展的重大工程项目中。但是,从2005年年初开始,市检察院却发现了一些不好苗头,由于国家开发银行将资金直接拨到用资单位,缺乏必要监管,致使一些资金的使用比较混乱。有的单位将这笔钱用来购买办公设施;有的用它偿还以前欠下的贷款。市检察院及时跟市财政部门沟通,了解100亿元贷款的情况,并有针对性推出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人员主体资格备案建议制度、工程建设项目重点环节全程监督制度等八项措施,成立软贷款专项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13个区、县(市)检察机关都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如辽中县院对辖区内利用1亿元软贷款的不锈钢产业集团走访,结合工程特点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流程图。对软贷款的专项预防,效果显著,已纠正违规使用软贷款资金9000万元资金。该工作注重实效,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确保100亿元软贷款使用安全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市检察院还对总金额达87.8亿元的工业专项国债、2006年世园会的筹备和建设、地铁工程等45件重点建设项目,进行预防立项。从严治检规范执法行为检察机关开展以“执法公正、监督有力”为核心内容的检察文化建设活动,提升了检察干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团队精神。对干警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举办各类培训班,组织全员参加业务考试,并优化人员配置,通过中层领导干部竞聘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使一批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这些活动加快了高层次人才培养进程,提前三年达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办案与服务质量竞赛”活动,使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得到提高。一年来,检察机关培养出了一批形象好、业务精、作风硬的检察人才。本报记者伏桂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