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资源短缺且水旱灾害频繁
提高水患意识与依法治水并举
本网北京2月15日讯记者姚芃为致富,地处南湖边的南湖村投资20万元将南湖一个小湖湾填湖造地30亩,招商引资建度假村,结果不仅被水政监察部门罚款5万元、责令恢复湖面原貌,还得承担对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南湖村仅填湖造地30亩就遭受处罚,当地有的村民想不通。然而,一个个“30亩”带来的灾难是无法估量的,水利专家在以案说法中介绍的情况令人触目惊心:湖北历史上曾是一个“云梦泽”,随着人与湖争地现象的日益严重,号称“千湖之省”的湖北省,1954年有1066个湖泊,现在只有325个湖泊了。
另据介绍,仅洞庭湖、鄱阳湖就减少湖泊面积3000多平方公里,减少蓄洪容积180亿立方米,接近一个三峡工程的库容。目前,全国累计填湖面积已超过2000多万亩,减少蓄洪容积350多亿立方米,这一面积又已超过了一个三峡工程的蓄洪库容。如果长江中下游湖泊面积没有减少,1998年那场刻骨铭心的洪灾的水位,可以比实际发生的水位降低一米。
据水利部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且水旱灾害频繁的国家,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水资源短缺、洪涝灾害、水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严重。为了依法规范人的水、土社会活动,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和水法意识,水利部门采取普法和依法治水一系列“普治”并举措施,使我国水事秩序明显好转。
据介绍,新水法颁布后,已有20多个省出台了实施办法。水利部已完成《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条例》、移民条例等制订工作,一系列的部门规章也已出台,立法步伐的加快为依法治水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在依法行政的同时,全国水利系统大大加强了水利执法力度,水事秩序明显好转,违法案件和纠纷越来越少,在工程建设中,主动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的多了,搞违章建筑的少了。水法律法规越来越深入人心,如多年来长江采砂秩序混乱问题自《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地方上完善了配套法规,实现了长江中下游全线禁采,从而保证了长江干流河道的防洪和通航安全。(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