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顾盈华)在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中,医院要把人员的疏散、转移、应急救治作为突出的重点内容,尽最大可能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昨天,市卫生局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灾害事故防范的通知,并要求所有医疗机构高度重视。
根据相关要求,在医院的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中,要专门制定医院病区(包括急诊、住院)人员疏散、转移方案。
灾害事故发生时,病区医务人员应当立即按照本医院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报告,并首先组织患者和现场人员疏散和转移。对于能够自主行动的患者、在他人协助下能够行动的患者、不能自主行动或者由于病情严重不能移动的患者,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疏散、转移方案,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按照国际通行的伤病员检伤分类方案,医院要对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以及转移出的患者进行检伤分类处置———即按轻、重、危重、死亡分类,分别以“蓝、黄、红、黑”的伤病卡作出标志,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或其它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记者了解到,卫生行政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灾情信息,对人员伤亡以及疏散、转移情况等,要在接到医院报告后2小时内核实上报。
此外,本市各医疗机构还将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培训和灾害事故模拟演练,建筑物如果新建、扩建或装修改造,其基础设施和消防设计也必须报公安消防机关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