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原遵义县泮水煤矿矿长兼党委书记杨方志,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侵占公款200余万元,昨日被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3年期间,杨方志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将泮水煤矿的售煤款采取收款不入账,并指使他人烧毁财务凭证等手段,贪污公款75万余元予以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