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昨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为保护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防治两湖水体富营养化,改善两湖水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省政府同意,日前,省质监局、省环保局、省工商局就在两湖饮用水源保护区严格执行“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规定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贵阳市和安顺市政府要加强对“禁磷”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县(市)政府和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共同实施“禁磷”工作;各级环保、工商、质监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联合把关,共同做好“禁磷”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对“禁磷”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负责对两湖饮用水源保护区销售洗涤剂的市场管理,质监部门负责对生产洗涤剂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据悉,凡在红枫湖和百花湖两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销售的无磷洗涤剂,须经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并在产品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无磷”字样;工商部门对市场销售的无磷洗涤剂进行抽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质监部门对企业生产洗涤剂进行质量检查,对弄虚作假、生产不合格洗涤剂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环保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促使两湖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自觉购买、使用无磷洗涤剂,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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