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2月15日电】(记者 高路)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日前向广大劳动者发出维权提醒:即使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单位也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综合保险费。
该部门发现,在“试用期”不缴纳社保费,已成为一个值得警惕的职场侵权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