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云通讯员杨开国)记者2月14日从省外商投诉中心获悉,该中心成立3年来,成功搭建起外商企业投诉服务组织网络,覆盖全省11个市和行业主管部门,累计为外商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一亿元,该中心也因此成为了2000余外商企业的“知心朋友”。
省外商投诉中心成立于2002年,是省委、省政府为切实维护外商企业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专门负责受理外商企业投诉工作的机构。据该中心主任张保民介绍,当外商企业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护自己权利的途径有4种:通过法律诉讼;向省外商投诉中心投诉;向行政复议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中心受理的范围是在政务环境范围内发生的主要侵犯外商企业权益的事件,政府有关部门对待外商企业不公平、执法不合理、不许可、不作为等行为,外商企业都可以向省外商投诉中心投诉。张保民说,凡属于受理范围且符合受理要求的,由中心向投诉人发送受理通知。对已经受理的投诉,中心会根据投诉事项的不同情况,直接调查办理,转交有关部门调查办理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办理,在3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并请投诉人对办理结果作出评议。
目前外商企业的投诉大致可分为三类,即行政投诉,有关部门行政不作为、不许可;非行政投诉,有关部门组织乱收费、乱罚款;其他投诉,有关部门不合理查处及司法不公等三个方面。其中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可以算是投诉中心的热点。中心3年来共受理投诉案件98项,其中行政投诉案件9项,非行政投诉案件89项,已结案90项,结案率为91.3%,外商企业对投诉结果普遍比较满意,他们称赞中心是企业的“娘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