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发生在1月25日的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经甘井子交警大队干警的不懈努力,终于告破。甘井子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人予以重奖。
2006年1月25日,甘井子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位于华北路周水子农行(邮政局)前人行横道上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白色轿车撞倒三人后朝机场方向逃跑,一人当场死亡,两人受伤被送往医院。 根据现场目击人员提供的线索,交警从网络中调取目击证人提供的车牌号冀J02563和接警的详细材料,进一步与目击证人核实。
经查实,牌照为假牌照。线索一时间中断,就在大家焦急的时候,1月25日,有人报告,在周水子一居民小区,发现一台白色“蓝鸟”轿车,颜色、车型和目击证人看到的一致,车牌号被拽走,左前保险杠、机盖撞瘪,风挡玻璃破碎。交警人员立即对该车进行搜查取证,并走访了周边的居民。但是,车上除了一份建筑“资质证书”和一张高速公路交费票外,并无其他物品。
此时,一位伤者抢救无效死亡。干警们更是下定决心要侦破此案。对现有掌握的线索,决定分头行动,一部分同志负责查找某建筑公司“资质证书”的发放人及单位负责人。另一部分同志则对高速公路交费票进行调查,并将收费站的录像资料提取回队。并发出配有肇事车辆照片的“协查通报”,在媒体上公布事故经过,肇事车辆照片,悬赏寻找目击证人。
2月4日晚,有群众举报:位于沙河口区由家村一个居民小区内曾发现过一台“蓝鸟”白色轿车,春节前夕该车突然去向不明。接此信息后,干警们立即赶赴该小区,证实确有此车,该轿车是居民葛某的车辆,停放小区一年多了。几经周折,终于在西岗区唐山街一带找到了葛某。经询问,该车辆已卖给庄河高阳某建筑公司郝某。
2月5日,干警直奔庄河高阳镇郝某家,但郝某并不在家,其母亲承认郝某年前才买一台白车,并对于儿子肇事一事十分震惊。经过干警们耐心工作,郝母领着干警奔赴三公里以外的郝某媳妇家,但同样没有郝某的消息。郝母当即表示:她去大连找儿子,劝其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2月8日,郝母带着两个儿子来到甘井子交通大队投案自首。经过讯问,郝某兄弟二人供述:2006年1月25日晚,郝弟于1月25日晚驾驶冀J02563假牌照白色“蓝鸟”轿车,去周水子一酒店接哥哥。当其驾车沿华北路由北向南行驶到周水子农行(邮政局)前人行横道时,将在人行横道内行走的老两口及孙子三人撞倒,造成老两口死亡,孙子受伤。事故发生后,郝弟未停车,驾车逃逸,将车开至酒店南侧的居民小区内藏匿,并将车牌子拽掉,郝弟将此事告诉了哥哥,但哥哥并未主动报案。只是与弟弟一起到现场窥视了一下受伤者的情况。
目前,郝弟已被刑事拘留,郝某还在审查中。( 大连日报 陈辰)[编辑: 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