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版权局官员昨天透露,国务院今年将出台《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其中将对网站使用报刊作品进行规范。这意味着,多年来商业网站从传统报刊获得“免费午餐”的生存方式面临考验。
在昨天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版权司司长王自强指出,尽管根据2002年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报刊转载法定许可的使用方式可以适用于互联网,但需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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