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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销售价值42万余元假药公安部及29省市公安机关联手清查张家民吉学刚摄影崔跃勇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吉学刚】男子康某夫妇从一名河南省假药贩子手中购得“复方川羚定喘胶囊”和“甲茸壮骨痛痹胶囊”两种假药后,在全国范围内邮销。目前查实,包括康某的嫂子朱某销售的假药在内,康某等共非法销售了价值42万余元的假药。昨天,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以销售假药罪判处康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2万元。康某的妻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7万元。康某的嫂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
今年44岁的被告人康某在庭审时说,他和妻子石某都没工作,生活比较困难。石某的父亲有哮喘病,喝过在门口买的“复方川羚定喘胶囊”,感觉有一点效果。康某说,当时他也不知道这药是假的,而且感觉门口几家卖“复方川羚定喘胶囊”和“甲茸壮骨痛痹胶囊”的生意不错,于是决定卖这两种药。
根据药瓶里说明书上写着的联系方式,康某与河南假药贩子马某取得联系。时间不长,马某的人就把假药给康某送过来了。公诉人宣读的预审笔录证明,马某曾到过康某家,而且认为康某的住所比较隐蔽,可以邮寄假药,并表示愿意将自己客户让给康某。
货到手后,康某一家要求马某将他们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印在假药的标签上,然后开始了大规模的非法邮销。康某说,他们进药的价格是16元一瓶,卖的时候一般是16.5元或者17元一瓶,一般都以邮寄“百货”为名到邮局邮寄假药。康某等人生意不错,一个患者一次就给他们汇来5000元购药款。康某的嫂子朱某因为生活困难,也以自己女儿的名义,在全国范围内非法邮销假药。
公诉机关起诉书认定,三被告人共收到购买上述两种假药的汇款凭证5719张,其中涉及康某、石某4072张。
经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以及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协查,现已查实康某、石某非法销售假药金额为33万余元,被告人朱某非法销售假药8万余元。因朱某所销售的假药全部来自康某,故法院认定康某等非法销售假药金额为42万余元。经天津市药品检验所测试及天津市药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论证,认定长期服用涉案两种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庭审时,公诉人带到法庭的证据共有近30本,装满了一个大铁箱子。公诉人宣读的国家药监部门的文件认定上述两种药品为假药,长期服用极易产生依赖性,加重病情,并可能导致成瘾、致残、死亡等严重后果。
<责任编辑:孙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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