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北京电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昨日称,将修改专业中介机构三项管理规定,新规定有望年内出台。
现行的《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是2001年颁布实施的,同期颁布实施的还有《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和《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后两项规定已于 2004年 12月得以修订颁布,并于 2005年1月1日起生效。而《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由于缺乏《保险法》的法律定位,一直没有进行系统修订,只是于2004年在相关文件中进行了部分修改,总体来看已经不适应保险公估市场发展和保险公估监管的需要。
据了解,国务院《评估行业管理条例》有望于今年出台,而《保险法》修订稿也将把保险公估机构纳入立法范围。因此,修改《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的时机已基本成熟。
<责任编辑:张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