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由著名影视明星张国立、邓婕夫妇参股投资的“北京国立邓婕化妆品有限公司”,因拖欠广州金丽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的广告费用,而被后者告上法院。记者今天上午获悉,朝阳法院日前已正式受理此案。
2004年10月,影视明星张国立、邓婕夫妇联手上市公司“北海国发”,共同投资1000万元成立了一家以张国立、邓婕夫妇的姓名命名的“北京国立邓婕化妆品有限公司”。
在公司中,张国立、邓婕夫妇的参股比例为20%,并分别出任公司的副董事长。
公司成立伊始,“海颜坊”牌海水珍珠系列产品也同时上市销售。
起诉状中称,2005年1月起,北京国立邓婕化妆品有限公司与广州金丽广告传播有限公司联系广告合作事宜。
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广州金丽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及4月,在该广告公司发行的《ILIKE》杂志上,为国立邓婕化妆品有限公司投放两期广告,广告费共计6万元。
按照协议约定,每期的广告发布后,一周内支付广告费,但国立邓婕化妆品有限公司至今未付广告费。
此外,北京国立邓婕化妆品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委托广州金丽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在《ILIKE》杂志上附带派发免费赠品———“海颜坊面膜”。
协议约定派发费用8800元。这笔费用国立邓婕化妆品有限公司也一直未付。
北京国立邓婕化妆品有限公司一位自称“专门负责法律事务”的女行政人员称,该公司目前尚未接到来自法院的诉讼文书,对这起欠款官司毫不知情。
记者连线
没有参与公司运作
今天上午,记者拨通张国立的电话时,他正在香港。他表示,该化妆品公司并不是由他和邓婕来运作,因此他们对此事都不知情。
张国立说,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不是他或者邓婕,对公司平时的运作以及经营状况不是很了解,“虽然说用的是我们的名字,但很少参与公司经营。”
张国立还透露,可能是公司在更换管理人员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他表示会过问一下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