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成都某房地产公司施工管理员陶刚,采取欺骗手段虚报工程款1278万余元,并将其中375万余元套现占为己有;同时,他还对公司财务部主任夏雁平行贿18万元。记者近日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陶刚被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夏雁平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案发“五一”前夕
2005年4月30日,成都市青羊区反贪局接到某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报案,称该单位在查账中发现,原工程部职工陶刚涉嫌贪污300余万元,现已失踪十余天。据了解,公司在查账中发现,陶刚经手的300余万元支出项目存在明显问题,陶后来陆续退回100万元款项,此后失踪。是跑了?还是仍在筹款?情况不明。时逢“五一”长假,干警们兵分两路进行清查、核对,一部分侦查员在陶刚常出现的成都双流、温江等地蹲点守候。同时,检察院还安排该房产公司领导以手机短信方式,不间断地与陶刚联系,讲明其中利害关系。当月6日,陶刚回信表示愿意回来讲清问题。当月8日,陶刚回到单位后即被刑拘。
瞒天过海报假账
经侦察员查证,编造工程项目、伪造合同、协议,虚列开支、假冒领导和他人签字,陶刚的作案手段层出不穷。
自2004年3月至8月短短的6个月时间里,他先后多次采用编造添加“建渣清运”、“绿化整治”、“平整”等项目开支,虚报工程款达1278.24万元。其中375.91万元的所谓“工程款”被公司“及时”支付给了由陶刚所列的“建设单位”,陶刚将这些款项套现占为己有。另902万元已完成领导审签、财务审核等手续,列入单位“应付账款”!万幸的是单位因为资金紧张尚未来得及支付,如果不是东窗事发,902万元也会悉数落入陶刚的腰包,其后果将不堪设想。
财务部挖出“内线”
财务部为何对这些不正常的情况一路绿灯?
专案组推测,财务部有陶刚的“内线”!专案组将重点移至核实他的赃款去向上。陶刚交代,为了能让虚假的付款凭证顺利“兑现”,他曾两次向公司财务部主任夏雁平行贿18万元。
同年5月24日,夏雁平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查洪南青检本报记者江芸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