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商报》消息近日,14岁的兰州酒泉少女小晴出车祸赴兰州急救,在持HU7536航班机票于嘉峪关机场登机时被拒载。此事引起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及国内众多媒体的强势关注。北京蓝鹏律师事物所张起淮律师认为,此事属于典型的合同违约行为,他受小晴家属委托全权代理该案诉讼。 据悉,张律师不日将离京赶赴甘肃对此事调查取证。(菲菲)
事件回放
1月15日,酒泉市下大雪,小晴乘坐由父亲的朋友驾驶的面包车去火车站接亲戚,由于路滑,面包车与一辆吉普车相撞,使她的右脚同肢体分离,她被送往酒泉市人民医院抢救。一个多小时后,经医生会诊后认为,要想保住小晴的右足,必须进行肢体再植,但是限于当地的医疗条件,必须将伤者及时转院。他们立即联系了兰州军区总医院,在得知于12个小时内实施肢体再植手术还有希望的消息后,小晴的父亲皮先生当即购买了两张当天18时飞往兰州的机票。在一名护士长和一名医生的陪同下,小晴于当天17时40分赶到了嘉峪关机场。但是想不到的是,机场工作人员拒绝小晴登机。皮先生当众跪下,恳求机场工作人员让他们登机。在场的医生也证明孩子只是腿断了,不会有生命危险。嘉峪关机场一位工作人员答应去和执行飞行任务的航班负责人协调,不一会他回来告之,机长坚决不同意登机。看着飞机缓缓滑出跑道,皮先生绝望了。在随行医生的提醒下,他们立即乘车前往兰州。次日凌晨5时40分左右,小晴在家人的陪护下,终于来到兰州军区总医院。此时,小晴受伤的腿部已经有部分溃烂,右脚再植的希望破灭了。当日12时许,医院为小晴做了右腿截肢手术。医生告诉他们,断肢在常温下不得超过12小时。他们赶到医院时,已经距离肢体断离18个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