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人夫、为人父的延庆农民张某雨天在家中接电话时被雷电击中倒地身亡,家属认为是电信公司在装置电话及架空电线的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导致了雷电顺着电话线进屋伤人,因此将中国网通集团北京市通信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50万余元。 昨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死者是家里的顶梁柱
上午9时,死者张某的姐夫、妹妹以及大女儿随同律师来到法庭。张某的家人告诉记者,张某今年55岁,是家里的顶梁柱。2005年5月30日晚上8时左右,张某夫妻俩和女婿等5人正在家中吃饭,此时屋外正下着小雨。这时家中电话响起,张某起身接电话,在通话的过程中,随着一声雷响,张某惨叫一声后便倒在了地上,家中的电灯同时熄灭。当其女婿扶起他时人已经昏迷,不能言语,心跳微弱,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事情发生后张某的妻子由于打击过大,一直在家养病,所以没有亲自到庭。现在在他们家谁也不敢提起这件事。
张某家人认为:死者家中的电话是北京市通信公司安装的,从外部接入死者家中的电话线并未安装避雷装置。另外,虽然村头架空电话装置的电线杆上装有避雷针,但其规格和安装并不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这才导致了惨剧的发生。
事发时村中电灯全部熄灭
在昨天的庭审中,张某生活的村里几位村民提供证言称:当晚发生雷击事故后,该村的电灯曾一度全部熄灭。雷击时,一户村民家的电话机竟从桌案摆的盒子上自己跳到了桌面上。一位正在接电话的村民,拿在手中的电话听筒突然从手中飞了出去,之后他就瘫坐在椅子上,左手发麻,半天缓不过劲儿来。律师拿出一组统计数据显示,当晚全村共损坏电脑1台、电视机21台、电话5部。
雷电伤人属于天灾人祸
昨天,北京通信公司的代理人否认了张某的死与公司有任何直接的因果关系。该代理人表示,雷电伤人属于天灾人祸,具有不可抗力,是无法克服避免的。而且,公司对电线杆的防雷设计标准符合行业设计规范。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