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2006年2月15日通过)
中共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6年2月15日举行。全会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传达贯彻了中央纪委、省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听取了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作的讲话;听取并审议了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谭国箱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全会坚决拥护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坚决拥护中央纪委、省纪委第六次全会所作的各项决定。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努力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对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党的纪律,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市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全会认为,李鸿忠同志的讲话结合深圳的实际,强调学习贯彻党章是深圳完成肩负历史使命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把全市广大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章上来。要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强化党章约束,特别是要强化政治约束、法纪约束、权力约束、道德约束,以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发挥好表率作用。同时,要求全市纪检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李鸿忠同志的讲话,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全会一致拥护李鸿忠同志的讲话,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谭国箱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贯彻了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对2005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总结实事求是;对2006年工作的部署明确具体,符合深圳的实际,充分体现了求真务实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全会一致同意谭国箱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
全会指出,2006年是我市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在市委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省纪委第六次全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推进落实“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为契机,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紧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维护党的纪律,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提供保证。要加强对我市落实“十一五”规划、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围绕“基层基础年”和“城市管理年”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用严明的纪律,保证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的落实。
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切实解决房屋拆迁、征地费用补偿、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劳务工工资等问题。切实治理药品招投标中的不正之风和医药购销中收受“回扣”的行为,规范诊疗行为。坚持和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巡查督导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严肃追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利用“民心桥”、“直通车”等载体,主动了解群众诉求,依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切实贯彻、坚决维护党章,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举办市第二期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抓紧制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继续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参与赌博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继续控制规范公费考察、招商引资和培训活动。继续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以及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兼职取酬等问题。
坚持从严治党,坚决查办违纪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查处金融、土地管理等领域的案件。查处在“清无”、“拆违”、城中村改造和城市化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治污保洁、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查处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案件。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提倡实名举报,严肃查处诬告案件。对有轻微问题的干部,要早打招呼,进行诫勉教育,使其放下包袱、大胆工作。
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完善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制度,推行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法定化和标准化工作。完善部门预算制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加强监督管理,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加强对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税务稽查处罚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和政府工程建设集中统一管理体制,严格执行“代建制”公开招标制度。加强对历史用地遗留问题处理的监管。扩大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的比例。规范和健全产权交易市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加强监督制约,确保依法行使权力。开展我市实施党内监督条例的检查监督,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深圳市“阳光工程”实施意见》,大力推进“七公开”工作。开展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力度,加强对事业单位的审计。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问责治庸”、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突出抓好效能监察。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检查,完善国有资本投资决策约束机制,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认真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和审计监督。
全会要求,各级纪检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完成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改进工作和作风,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全会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市委坚强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提供有力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