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2月16日讯(记者 曾苗实习生韩瑜)我省投资环境建设监督评议评价昨天正式启动。从2月15日至4月底,群众可以对15个省直单位的投资环境建设进行评价评议。
15个厅局首先接受评议
此次投资环境监督评价评议活动中,先行监督评价评议的是以下15个省直单位:省发改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旅游局。
此次监督评价评议,将围绕改善投资服务环境,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等内容,重点对各单位2005年政策环境、政务环境、社会服务监管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投资环境建设的四个方面进行监督评议评价。在政策环境方面,具体包括贯彻执行各项政策,实行鼓励投资和再投资的经济政策,确保政令畅通等情况;在政务环境建设方面,具体包括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时限履行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政务公开、推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和“集中受理、全程负责、协调各方、限时办结”的办理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减少行政干预,防止不当行政和违法行政,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等情况。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包括坚决纠正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吃、拿、卡、要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
群众测评意见占50
%此次测评采取问卷测评、自查自评和考核检查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均采用百分制统一计算,其中群众测评意见占50%,单位自查自评占25%,考核检查组意见占25%。评议评价活动将广泛组织和发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港澳台商和外商、机关公务员、新闻工作者、个体工商户、普通市民和农民等参与评议评价。评议评价活动最后将评出受表彰单位、问责单位,对问责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
老百姓可以通过测评问卷、座谈、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方式提出自己的评议评价意见,监督评价评议的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