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2月17日讯(记者于君通讯员宋桂芹杨克玲)公交司机因违规停车,结果离开车后,车自动滑行起来,将两名行走的大学生撞倒,导致一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昨天,记者获悉,肇事的公交司机被烟台市芝罘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去年10月9日14时许,烟台市一家公交公司司机董某将所驾驶的46路公交车,头东尾西停放于烟台师范学院西校区大门西侧,未按规定操作而离开该车,致使该车自行由西向东滑行至该学院西校区大门东侧10米处,将前方沿路行走的该学院两名学生撞倒,导致伤亡事故。
法院经审理认为,董某违章停放、驾驶机动车,致一死一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董某在案发后能积极抢救伤者、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认罪服法,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