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教育部近日发出“关于继续做好2006年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分批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安全管理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据了解,安全管理培训的内容为有关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常见事故的预防、突发事件的处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