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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晚报网2月17日讯据南国都市报报道:阿芬未与男友结婚登记便生下一子,男友出走后她生活窘迫,昨天,这位未婚妈妈来本报寻求法律帮助,希望有热心人帮一把,向男友追讨儿子的抚养费。
糊里糊涂成为未婚妈妈
30岁的阿芬是一名4岁男孩的母亲,她懂理发技术,1998年曾在海口开过理发店。那年12月,她经朋友介绍结识了一名姓吴的男子,吴某大学毕业,曾当过总经理,做过大生意,但认识她之前,吴某因做生意亏了本,虽然看起来很落魄,但阿芬对男友的前程很看好。1999年6月两人开始同居。2001年,阿芬发现自己怀孕后,从家乡开来结婚证明,希望男友尽快与自己结婚,但男友一直在拖延,迟迟未与她进行结婚登记。2002年2月,她被男友带回文昌老家,生下了一名男孩。
感情破裂男友离家出走
在生育过程中,阿芬不能再继续开理发店挣钱,而她的吴姓男友也没能如她期望的那样重新发迹,两人的经济条件越来越差。2002年6月9日,家里的米缸空了。当天晚上,吴某留下一封信离家出走。
至直今日,阿芬还保存着吴姓男友给她留下的那封诀别信,上面写着“我受够了这种贫穷又天天吵架的日子,我虽然爱孩子,但我没能力养他,只当没生他算了。我永远不会再回来了,你不要找我。”
“孩子才4个月,他就这样走了,我实在没想到他这么不负责任。”阿芬泪流满面地说,从此她再也没见过男友一面。
未婚养子尝尽辛酸
男友出走后,阿芬不能继续住在男友家。因为未婚养子,她不敢求娘家人帮忙,只好带着儿子到海口生活。小孩4个多月时,她向熟人借了几十块钱当卖菜的本钱,每天2点钟起床去批发蔬菜,然后把菜拉到菜市场零售,9点多卖完菜再回家。没人帮她看孩子,她只能把小孩子锁在家中。最让未婚妈妈痛心的是,有一次她卖菜回家,看到孩子躺在床上,津津有味地啃着小手,小手上粘满了粪便。她大哭一场,从此不敢再把孩子一个人留在家。
后来,她从一个四川人那里学会了用草编蜻蜓、蝴蝶之类的小玩意儿,每天编几个带到路边卖,少则获利2、3块,最多卖出20多块钱。以此维持母子俩的生活费。
阿芬想重操旧业,凭自己的理发手艺吃饭,但是很多理发店老板一见她带着个孩子便一口拒绝。阿芬想先把孩子送进幼儿园再去找工作,但无钱送孩子入园。
决心为儿子讨抚养费
几年来,阿芬没少为争取儿子的抚养费努力,她联系不上离家的男友,只能打电话到男友父母家催款,她给男友留了一个帐号,偶尔会收到几百块钱。她向记者出示一张存折,上面显示,2005年11月27日和2006年1月各收到300元存款。阿芬说,孩子爸爸具有大学文凭,收入不会差到哪去.可她对于男友的表现太失望了,她希望孩子的父亲负起养育孩子的义务。
她希望有热心人帮忙为她的孩子讨公道。此外,她还希望找个工作单位,解母子俩的燃眉之急。
非婚生子女有受抚养权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说,阿芬与男友未登记结婚,他的男友不具有抚养女友的义务,但孩子父亲应承担起抚养孩子的义务,直至孩子年满18岁。根据法律,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抚养权。如果男方有固定收入,他要以月收入的20%—30%来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男方拒不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并有权要求男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许欣)(来源:南国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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