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记者陈键兴)台湾当局经济事务主管部门15日决定处罚台湾“晶圆双雄”之一的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电”)新台币500万元,理由是“违规提供协助、参与创设”在大陆的和舰科技公司。
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说,这是陈水扁抛出“积极管理、有效开放”的两岸经贸政策主张后,台湾当局对台商投资大陆进行处罚的首例。
据报道,台“经济部投审会”人士称,联电受罚是因为违反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的规定。未来,“投审会”还将视情况对联电前董事长曹兴诚等人开罚。
联电与台湾积体电路公司(简称“台积电”)并称台湾“晶圆双雄”,是岛内高科技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