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005年是我省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的一年,也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一年。 一年来,省政府大力宣传和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推进全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认真宣传和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制定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认真贯彻《纲要》,加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省政府2005年3月25日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方案和配套制度,统筹安排并协调、督促、考评全省贯彻落实《纲要》的各项工作。去年4月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依法行政电视电话会议,陈德铭省长作了重要讲话,全面部署了陕西省贯彻落实《纲要》,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
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中央驻陕新闻单位和我省主要新闻媒体,召开了《纲要》宣传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宣传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宣传工作方案》,将2006年确定为《纲要》宣传年,在《陕西日报》开设《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专栏,并利用其他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就《纲要》的宣传和贯彻接受了记者专访,起到了很好的引导示范作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要求以及省政府的统一安排,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组织,省级机关5个部门牵头,对《纲要》确定的35项任务进行专题调研,写出了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组织起草了《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草案)》,并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目前省政府正在审定。
2005年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下发后,省政府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抓好法定职责的分解落实、明确主体、梳理依据、确定责任、制定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强化保障措施。 二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抓好政府立法工作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永续利用,省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了《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为了发挥水文事业在防汛抗旱、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的作用,省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了《陕西省水文管理条例(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于2005年7月1日起实施。为了加强文物保护,促进陕西旅游事业发展,省政府及时制定了《陕西省秦始皇帝陵保护条例(草案)》,修订了《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已发布实施。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省政府制定了《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该草案对目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尚未规范的生产安全领域进行了规范。为了加强对保健用品的监督管理,保护公民身体健康,省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了《陕西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以上两部地方性法规,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发布,于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
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从农村村庄和村民住宅的规划,到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以及农业机械的管理,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府规章。去年,省政府通过了《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于2005年9月1日起实施。省政府常务会还先后讨论通过了《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草案)》和《陕西省农村村庄建设规划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现已发布实施。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已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省政府还讨论通过了《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和《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现已发布实施。
三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打牢基础
省政府在反复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公开内容、公开方式、法律责任都作了明确的规范。建立和完善了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确定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与去年相比数量有所增加,审理工作质量有明显提高。通过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加强了行政层级监督的力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进一步加强。省政府2005年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43件,经审理,受理案件32件,不予受理11件,现已审结25件。参加行政应诉案件3起。在贯彻落实《纲要》活动中,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还安排部署了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从起步较早的宝鸡市情况看,工作是扎实的,效果是明显的。
省政府成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领导。根据《纲要》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结合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狠抓“三清理”(清理执法主体、清理执法依据、清理执法项目)和“两规范”(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专项工作。出台了《陕西省实施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和《陕西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全年组织听证会2次,论证会16次,并将有关草案在省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办理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转来的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122件。同时,对历年来报备的53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纠正抽象行政行为12件。通过制定《陕西省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等制度,统一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处理要求,完善了各项长效制度。全省审理2005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145件。
为了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省政府在宝鸡市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由1个扩大到4个,将西安、咸阳、渭南三市列入了试点范围。三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整合了城建、规划、市容、环卫和绿化等城市管理领域的80多个职能,设立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精简人员663人。
省政府邀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在“三秦大讲堂”为省级机关副厅以上干部和重点执法部门作了学习贯彻《纲要》专题辅导,组织市县主要领导举办了学习《纲要》理论研讨班。各市县区和省级各部门都能够结合工作实际,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培训活动,培训人员10多万人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颁布以后,省人事厅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对全省20多万公务员进行了轮训。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根据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提出理论研究计划,确定研讨课题,大力开展理论研究工作,探索政府法制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对今后更好地开展政府法制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报记者 秦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