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日前我到控江路一家银行办理储蓄业务,在办理过程中一名女业务员反复翻看我的存折后说,你有两笔共6万元已到期的存款,如转为另一种2年期储蓄,可免20%利息税,每年能增加75元,期满后全部划入原银行账户。 我认为既然是银行推荐的,就表示同意购买。在钱款划出账户转入签字过程中,银行始终没有向我说明这6万元是用来买保险的,待银行再一次要我签名确认时,才明白这是一张投保单,我认为银行储蓄所兼营保险业务,应实事求是向顾客讲清楚,如此含糊其辞,不知是何用意?
读者 费桂生
记者调查
经调查,这家银行是在代理保险业务。一般的情况是:如果储户主动了解买保险的有关事项,银行职员会清楚地向你说明保险的品种、收益及银行自身免责等问题。如果银行职员主动向储户推销保险,介绍时都比较含糊,只是强调收益比银行一般的储蓄高。
时下,为拓展理财业务,各商业银行代理基金、保险日益普遍,为了规范银行的代理行为,中国保监会曾下达《关于加强银行代理人身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和《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文件都要求商业银行在销售中应当客观公正地宣传银行代理保险产品,不得将保险产品作为储蓄产品介绍;不得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进行片面类比。
鉴于读者的投诉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建议银行在代理基金、保险等业务时,应在店堂内有明显告示,并设专门窗口接待,这样既可方便储户自愿购买,也有利于维护银行自身的信誉。同时,业内人士也提醒市民,最近市场上推出各种理财产品不少,购买前应了解清楚,仔细辨别,因为有的理财品种也有一定的风险。
本报记者 姚慧玲 实习生 邹迪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