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文登讯(记者 潘翔 通讯员孙显民)从今年起,凡是在文登经济开发区建筑行业打工的农民工,不必再为拖欠工资而发愁。自2月16日起,辖区内所有施工单位都必须与土地规划建设和劳动人事部门签订《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责任书》,同时,在第一个工作日前,施工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报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备案。
据文登经济开发区土地规划建设局局长杨文胜介绍,目前,在开发区从事建筑行业的施工单位近30家,大小建筑工地160多个。到去年底,先后有14个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因拖欠工资问题,向他们讨要说法。虽然他们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收取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200多万元,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个别企业不讲信誉,拨款不及时,恶意拖欠工资等多种原因,仅靠收取保障金的方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时有发生。
记者看到,这份责任书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责任都做了明确规定。其中,除了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之外,着重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在第一个工作日前与农民工确定劳动关系,并在15日内将劳动合同花名册报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备案。施工企业无论实行日工资或计件工资都必须一月一结清,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从工资发放日起5日内,将工资发放情况报土地规划建设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如不按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土地规划建设局将立即停止工程验收及竣工备案证发放;如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要取消施工企业3个月以上,两年以内在开发区区内工程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清除出建筑市场。
同时,文登开发区还印发5000多份《致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公开信》,发放给农民工,并要求施工单位将公开信制成刊板,悬挂在工地上,提醒农民工务必与施工企业签订书面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