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民间标会集资35万获刑
本网讯 陈立烽记者郭宏鹏近日,福建省上杭县法院宣判了一起六旬老妪利用民间标会集资诈骗35万元巨款的案件,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赖连英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00年至2002年间,65岁的赖连英以建房、做生意需用钱为由,利用民间标会形式,采取虚构会员名字或冒充其他会员名义标取会金,在短短两年时间里累计行骗12起,骗取会费350272元。2002年6月18日,赖连英携款潜逃,2005年9月28日被逮捕。
法院经审理认为,赖连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民间标会形式非法集资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责任编辑:徐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