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卫报报道】2月10日以《金桥装饰城拒绝退货》为题报道了市民廖女士向本报及南京质量维权网反映,她在南京金桥装饰城南京林业大学地板销售处,订购了一批地板,双方签订了订购合同,约定了地板的型号,然而销售商为她提供的地板与合同中约定的型号不符。 廖女士找到销售商进行交涉,销售商以廖女士订购的地板已经安装完毕为由拒绝退货,销售商的这一行为让廖女士很是恼火。
文章见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日前记者从南京质量维权网获知此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金桥装饰城南京林业大学地板销售处,对廖女士购买的地板进行了赔偿。
廖女士称,此事经过本报及南京质量维权网关注后引起了南林大地板销售处的高度重视,地板销售商的服务态度也有所转变。经过协商,销售商同意将已安装在廖女士家不符合型号的地板全部拆除,退回廖女士已付的货款11000元,地板销售商另外还支付廖女士4000元作为经济补偿。廖女士同时感谢本报对此事的报道。 东方卫报记者 黄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