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耿毅、通讯员廖陈王)10日,通山县纪委对去年各系统、各部门廉政“年检”情况进行总结,结果显示,县法院系统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比上年度有较大提升。县纪委认为:“这得益于推行法官廉政保证金制度。
通山县法院规定,全体法官年初须缴纳1000元作为廉政保证金,存入法院设立的个人银行专户。院里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将资金分季度拨入个人专户作为法官廉政奖金。年末,由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法官进行回望考核,无违纪问题者一次性发给廉政保证金和廉政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