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只因为我是农村户口,我得到的赔偿就比城里人少?”陈老汉认为,他长年在城镇生活,就得享受城里人的赔偿标准。
陈老汉在一家医院看病动手术后,结果非但病没看好,经鉴定已构成十级伤残。 为此,他向南京某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法院认定医院承担部分责任。因为陈老汉是农村户口,法院依据江苏省农民年纯收入为标准,计算了十级伤残的赔付金额,将近1万元。
陈老汉对此感到不解,自己虽然是农民,但长年在城镇生活和工作,就应该按照城里人的标准赔偿。遂上诉到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南京中院据此认定,一审法院将陈老汉按农民身份来计算赔偿金额欠妥。日前,南京中级人民法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十级伤残的赔付金额应该近2万元。
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王金宝律师告诉记者,法律规定,农民户口和城镇户口在赔偿金额上会有很大区别,因为赔偿金额会根据农民或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来计算。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打工和生活,他们也同样承担和城里人一样的消费支出。(眭军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