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有权做出除名处理
海口晚报网2月17日讯(记者韩海光彭桐特约记者陈世清)“严禁员工酒后驾车,凡违背者均按除名处理,并由个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海口警方严查酒后驾驶行动得到不少单位的积极配合,记者16日在海口路桥集团张贴栏里就看到这么一则告示。
酒后驾驶曾一度是海口的交通陋习,屡查不止,屡禁不绝。从今年1月5日起,海口警方开始了为期3月的查处酒后驾驶的专项行动。记者16日从海口警方获悉,现在警方对酒后驾驶仍采取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警方严查酒后驾驶专项行动也引起了各单位的高度重视,纷纷出台相关措施。记者走访发现我市一些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多数将严禁酒后驾车写进了新年管理手册,有的企业招聘司机表明“不会饮酒者优先录用”。海口路桥集团更是在显著位置张贴了严禁酒后驾车的通知,通知重申:严禁员工酒后驾车,凡违背者均按除名处理,并由个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该集团一位经理说,现在他们真正做到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实在不行,自己打的回家。
员工酒后驾车,企业给予除名处理,这种做法违背劳动法吗?市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说,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企业有权制定内部规章,员工违反企业规章,企业有权按规定对其做出处理,这是法律赋予企业的用人权。在企业员工违反公共法律的前提下,企业可以依据此做出相应处理。酒后驾车违反交通法,员工触犯法律,企业有权依据司法部门处罚决定对其做出除名处理。带司机赴宴者渐多
据了解,从今年初市交巡警支队在全市展开“蓝剑行动”,严查酒后驾车。1月5日至8日4天就查获176名饮酒驾车者,其中最多一天达60多名。警方借本报等新闻单位对其中12名司机进行公开曝光。第二天就急剧减少到一天仅查到酒后驾车者10多名。
警方一直保持着打击力度,现在酒后驾车现象明显减少,虽然全市拉网行动,但平均一天仅查获一两人。不少人随车携带刊登有处罚酒后驾车和违章如何扣分等文章的报纸,很多人一改往日单独驾车赴宴的习惯开始由司机开车同行。最近,该支队采取流动巡查和值勤岗“双管”齐下的举措,严查酒后驾车和机动车冲卡等严重违章行为。
酒后驾车肇事被拘15天
海口晚报网2月17日讯(记者彭桐)15日,警方对酒后肇事两个多月的杨先生施以拘留15天并罚款1000元。
去年12月9日,居住在红坎坡的杨先生醉酒后驾车,在文明东路东风桥处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乘坐其摩托车的徐女士当场昏迷,急送医院抢救。
由于无法取得相关证据和判明案件事实,市交巡警支队于今年1月6日提出申请,19日省交警总队批准中止交通事故认定决定书。
徐女士清醒后,办案人员得以完成事故调查和交通事故认定书,杨被按规定作出处理。
在16日同样被拘留15天的还有居住在龙华二横路的夏先生。
15日下午3时,他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疾驶到龙华天桥底人行道时,将一名路过的老妇人撞伤。事发后,他慌忙驾车逃跑,结果被路过的交巡警二大队六中队民警追踪抓获,送往督查队。夏先生不仅无证驾驶无号牌车,而且身上无身份证等任何证件,警方目前在核查其真实身份和家庭住址。(来源:海口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