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人士解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网吧酒吧不属管理范畴
本报今天消息《新京报》报道:最近出台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娱乐场所在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不得营业”。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昨日解释:网吧、酒吧、桑拿浴等场所并不属于该条例的管理范畴,目前试行的网吧通宵营业并不会改变。
张新建说,条例中所说的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场所,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厅,以及电子游戏厅、台球厅等场所。酒吧等也有专业演员的文艺演出活动,它是主营项目的配套服务,也属于营利性的,但这种演出活动应当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去管理,网吧则应按照《网吧管理条例》进行管理,都不属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管理的范畴。
(晓航/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