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青少年犯罪 懲戒與保護同等重要
“現在對青少年犯罪處理以及對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的維護,已經給目前的審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昨天,全國人大代表、北京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秦正安這樣告訴記者———此前,他已向全國人大提出了自己的建議,即設立專門的少年法院。
秦正安代表認為,目前的新形勢已經要求法院方面在處理青少年犯罪時需要考慮得更為周全,包括法庭設置、審判形式等都要體現這個特點。“比如說,現在法官除了考慮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個人可塑性外,還要走入社區,走入當事人的家庭和學校,了解他的成長背景,了解他出現犯罪情況的原因,然後有針對性地從挽救的角度,更好地做好審判工作。”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此前已經有部分地方法院針對青少年犯罪的特殊情況,設置了少年法庭,而秦正安代表的建議則更進一步。“少年法庭主要針對青少年參與的刑事案件,可以認為是向少年法院的一種過渡,而少年法院則更為全面,可以處理包括刑事、民事在內的各種涉及青少年的案件。”
秦正安代表說,他也注意到各地情況不一,因此在建議中提出讓有條件的大城市先行試點。不過他同時強調,從目前的情況看,要健全少年法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在人員、觀念以及法理適用方面都需要進一步探索。他說:“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青少年案件中刑事要多於民事,這與法院接到的成人案件情況相反,這與青少年自身特點有關。這種情況就更要求我們在處理青少年犯罪時,同時注重懲戒與保護。”(2005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