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司徒北辰)国家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这是记者昨日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今年第6号文件《老龄委和发改委等单位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国务院已经同意该《意见》,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