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东亚记者 崔颜锋)
“富婆借种”、“富家女找地下情人”,近日长春报摊上出现的这张《××生活报》,不仅内容淫秽不堪,而且发布大量非法征婚广告,记者联系新闻出版总署后证实,该报纸为非法刊物,并被列入取缔范围。
长春出现非法黄色小报
昨日,家住长春市绿园区的张先生在长春火车站接朋友,闲暇时在附近报摊上看见一份《××生活报》(周末版),里面刊登的内容不堪入目:“强奸、性爱、性体验等标题和暴露的图片充斥整张报纸。
记者随后在长春火车站、人民广场附近发现这种报纸随处可以买到,国内统一刊号是CN26-28/F,站前一报摊业主说:“这些报纸都是一名男子送来的,每天卖得还不错。”
昨日下午,新闻出版总署刊号司综合处工作人员说,《××生活报》(周末版)并没有在出版总署注册,而且全国各类报纸刊号根本没有这样的刊号,可断定该报是非法刊物,如果刊发的内容有淫秽、虚假信息,当地有关部门可依法进行取缔。
家资近亿“富婆”招情郎生子
《××生活报》(周末版)除了色情内容外,全是所谓“富婆”、“款姐”的征婚或“借种”的广告。
一条广告赫然写着:“(酬金700万求子)贵妇人丰润优雅37岁,家资近亿,不愿入婚姻堡垒,想有个孩子继承家业,现寻健康无不良嗜好男士为友,通话满意100万做定金,安排食宿,有家可安排工作,月薪10万元,无缘一次性付200万元了结,如有孕再付500万元作酬金,双方绝对保密,事后不联系,双方出示证件,可公证……”
680元担保马上汇定金100万
昨日中午,记者致电“700万求子”的林红,听对方声音是中年女子,自称是中介所,让记者10分钟后再打过来与“富婆”通话。“我也是没办法,才走这步的。”10分钟后,一位声音甜美的女子通过电话诚恳地说,“只要人好,条件差一点没关系,不管你是什么职业……”记者与这位“富婆”谈妥后,她给记者一个账号,表示要记者先往里打680元担保金,随后她就可以飞赴长春,并汇定金100万。
另一“富婆”夏某也是一个中年女性,口音与林红极为相似,只不过征婚理由略有不同,夏某称“是为了满足生理需要,只要印象好,马上付款100万元。”还有不少征婚广告的电话打过去后,就传来某语音信息台的声音,来诱骗电话费。
“富婆”多是“饭托儿”“婚托儿”
“这种内容淫秽的非法报刊大多刊登富有煽情意味的征婚广告诱惑部分人购买。”从事婚介工作的资深人士蔡某介绍了这些异地“富婆”的行骗手法,这些异地“富婆”都是个人征婚,通过电话在极短时间内使“感情”迅速升温。骗取信任后,选择时机突然提出缺钱急用,催对方汇款,得手后随即消失。或者将对方约至异地见面,喝茶、喝咖啡、推荐酒店获得提成,或骗吃骗喝,逛街时骗买衣服首饰,然后“失踪”,实际上就是“茶托儿”、“饭托儿”,甚至还是图谋钱财的“婚托儿”。
长春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郭队长说:“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轻信对方吹嘘的各种充满诱惑的骗人幌子,选择见面时要谨慎小心,切莫贪图虚荣,以免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