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2月18日电(程红根、苏银海)因工作表现突出、绩效考评成绩优秀,河南两个县级公安局的局长近日分别被直接提拔担任省公安厅业务总队的副总队长。这是河南省公安厅党委以绩效考评兑现奖惩措施、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的一个具体体现。
“在河南公安队伍中,不能有‘铁交椅’,在一些重要岗位上,绝不允许滥竽充数。”河南省公安厅党委从2005年年初开始,率先在集中开门接访工作中,对市、县两级公安局长实行绩效考评。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在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中加强干部绩效考评的实施办法》和《河南省县级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等文件,实行动态考评和跟踪督导。
在考评过程中,河南省公安厅先后对大接访暂时领先的18个县级公安局和暂时落后的18个县级公安局进行通报,连续3次组织督导检查组,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根据综合考评结果,先后有7个工作成绩优秀的省辖市公安局受到表彰,6名县级公安局局长因工作不力、考评成绩落后被免职或调整交流。绩效考评促进了集中开门接访活动的开展,河南公安的接访总量、案件办结数量、办结率、停访息诉数量、停访息诉率等五项指标均居全国第一,省公安厅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门接访”先进单位。
河南省公安厅还部署了对“夏季打防攻势”和“命案攻坚收官战”等工作的综合绩效考评,出台了《关于对各项公安中心工作加强绩效考评的意见》和《河南省县级公安机关2005年“命案攻坚收官战”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对命案攻坚暂时落后的20个县级公安局进行了跟踪考核、适时通报,先后以文件形式3次下发了阶段性考评结果通报,组织了3次集中督导检查,有力地提升了河南省“命案攻坚”成绩。2005年河南现行命案侦破率达到94.1%,命案侦破成绩位居全国前列。
综合绩效考评的结果,为河南各级公安机关表彰奖励、综合评先、干部提拔任用或交流调整等提供了客观真实的依据,成为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加强干部协管力度,建立公平公正用人机制的前提和保障。目前,河南省公安厅正充分运用考评结果,确保真正做到奖惩兑现,以此促进各项公安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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