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2月18日讯(记者栾静)昨日,市民郭先生来电咨询:“我母亲生前,曾在商业银行存了5万元存款,因不知道密码,我带着父亲和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去取钱,遭到拒绝。银行称必须办理继承权公证。银行的做法对吗?”记者了解到,银行的做法没错。
商业银行储蓄科曲科长告诉记者,根据《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在存款人去世的情况下,子女或配偶欲想取钱必须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公证这笔遗产的归属。因为银行无权调查储户的家庭情况,无法了解继承人有几个,如果公证后有若干个继承人的话,还需每人都持身份证均到场才能办理。
市公证处的吕主任表示:当事人去逝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家人要到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公证时需持存折、户口本、相关人员身份证、有权开具证明单位的继承人证明,根据公证处的审查核实,来确定继承权,同时还需列出其他遗产清单,一起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费用为遗产数额的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