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在2006年上半年内完成“十一五”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形成“十一五”规划建议、纲要、专项规划相互衔接、统一的规划体系。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的有关事项,并决定在4-6月,将陆续审批并公布实施各专项规划。其中,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编制牵头单位联合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其他专项规划根据情况,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规划编制牵头单位联合报送分管副市长审定,或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规划编制牵头单位共同审定后联合发文。
通知强调,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加快推进“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填报规划工作进度表,并于2月底前送市发展改革委。(记者罗静雯)
来源: 华龙网 2006-02-18 0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