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艾卿 通讯员汉昕报道: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32.5万元。昨日,记者从江汉区法院获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是财务审计部原委派主管任武(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任武今年35岁,曾担任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部委派主管,负责管理公司的公积金账户。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1月,趁职工调离、辞退、购房,需提退个人公积金之机,任武采取虚增提退金额的手段,将虚增的公积金10.8万元存入其个人存款账户。当年12月,他从公司行政账上,将应转入单位公积金账户的14万元,擅自转入武汉某制漆厂,再提取存到个人存款账户上。2004年10月、2005年7月,他以购房为名,擅自从单位公积金账户转出7.7万元,后存入自己的存款账户。
两年间,任武共挪用公款32.5万元。他将这些赃款存入银行,获取利息2392元。
去年8月,公司调查任武经手的财务账目时,任武主动交代了挪用公款的事实,并退还全部赃款。
近日,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决,任武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所获利息全部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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