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徐刚 王黎明记者苏辉)2月16日,省环保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对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废水泄漏污染事故进行通报。省环保局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和化工石化企业高度重视环境隐患,防范环境风险,以此次事故为教训,认真整改前一阶段全省环境安全大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切实保护好城乡饮用水源。
2月4日晚10时左右,位于榆林市米脂县的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发生水污染事故,该厂储渣场4个沉淀池中的三个陆续出现垮塌,导致PH值为13.14、硫化物含量为289.4毫克/升的2000吨碱性废水流入无定河。受此影响,无定河河水的PH值达到9.67,硫化物含量达到1.054毫克/升,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0.67和4.27倍,严重威胁下游绥德县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
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无定河畔,距米脂县城约2公里,距下游绥德县饮用水源地约20公里。该厂于2004年8月开始建设,2005年10月开始试生产。据初步调查,事故发生的前10天,该厂沉淀池就出现了渗水情况,但该厂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事故发生后,该厂又不向环保部门报告,致使污染扩散蔓延事态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为严防全省发生类似的环境污染事故,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局作出实行停产整治决定,责令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实行停产整治,待企业经过全面整改,能够达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和“三同时”制度规定,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稳定达标后,方可恢复试生产。至2006年2月14日20时,整个生产线已全部关停。省环保局工作组已于2月15日下午进驻该厂,开始事故责任调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