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中央文明办等四部门开展全国思想道德公益广告比赛
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弘扬正气、倡导文明的重要作用,中央文明办、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2005年在全国开展思想道德公益广告征集比赛,推出一批优秀作品,宣传公民道德规范,讴歌时代精神。 比赛重点鼓励创作以诚实守信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主题的公益广告。
为确保比赛严谨有序进行,主办单位成立组委会,四部门负责同志分别担任组委会领导。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比赛参赛作品分为影视,平面(含报纸、期刊广告),广播,户外(含路牌、车身、霓虹灯、灯箱、橱窗、立体等),动画和广告用语(含公益手机短信)等六类。参作品赛实行属地逐级报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办、工商局、广播影视局(厅)、新闻出版局筛选后,于2005年7月20日前统一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影视类作品先进行脚本创作,报组委会办公室审改通过后再投入拍摄。2006年1月,组委会特聘有关方面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了评审,初评出入围作品。组委会将根据群众投票情况和专家意见综合评定奖项,对优秀作品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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