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讯(记者庄昕)昨晚,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此次人代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此次选出的议案,是从符合或基本符合议案规范要求的议案中,选出了12件合并为6件作为议案处理,分别交由沈阳市十三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大会闭会后审议,并向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提出是否列入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或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意见,由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其中,交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3件,合并为1件处理;交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2件;交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的2件,合并为1件处理;交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委员会审议的4件,合并为1件处理;交由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的1件。
将大会期间收到的943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依法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同时将答复内容向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反馈,以便进行督促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