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文安梅嘉)上下九小“走鬼”挑战大“走鬼”硝烟未尽(详见本报昨日A6版报道),广州市招商协会昨日爆出消息:红火三年的北京路步行街街中摊档本月底可能被全部取缔。
管委会称是“以街养街”
据知情人透露,上下九街道管委会以“以街养街”为由连续三年划出步行街中间档位出租。 但有关部门透露,这些街中摊档十之八九没有合法牌照,由于“轻装上阵”成本低于合法商户,其经营已对合法商户构成威胁。有合法商家直言,如果违规操作延续,合法商户可能因不敌“走鬼”而退出。去年底,记者曾就此问题采访过上下九步行街管委会有关人士,对方却表示,步行街街中摊档均有合法牌照,不属于非法经营,而管委会收取的费用也是“以街养街”,缓解经费压力。昨天早上记者再次致电管委会,却被告之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休假,无法接受记者采访。据记者调查,真正与街中摊档签订合同的是某展览服务有限公司,租金一般按天计算,9平方米的档口租金在2000元/天左右,逢节假日租金更是成倍增加。记者在一份管委会和该展览公司的协议书上看到,展览公司每月付给管委会的管理费是30000元。而北京路步行街街中摊档的情况与上下九步行街很类似。
街中摊档拟本月底取缔
广州市招商协会有关负责人对两大知名步行街的现状表示担忧。他说,北京路是全国十大步行街之一,是广州市的一个品牌,应该按照国际化趋势走休闲购物的道路,不应变成商家见缝插针、寸土必争的跳蚤市场。对于周边商户投诉利益受损一事,招商协会表示已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该负责人同时透露,越秀区政府和经贸局已作出初步决定,本月底正式取缔北京路街中摊档,“还市民一个宽松的购物环境,给合法商户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这是势在必行的”。据称,今年两会期间,诸多人大代表也将就步行街道路是否可以用做商用联名提交议案,希望听取多方意见制定相应法规规范步行街经营行为。
市民反应
“能够便民的档口应该保留,比如出售饮料的小档口,占地不多但为逛累逛渴的人提供了方便,其他以展览为名的摊档都应该取消掉,他们见人就派传单,很烦。”
———天河区一公司白领陈小姐
“街中摆档从表面上看好像是给市民提供了方便,但同时也为市民制造着安全隐患,人流量那么大,一旦发生火灾或意外,怎么疏散?消防车都进不来!”———北京路附近居民黄先生
(金陵/编制) |